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项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我校作为项目受理单位之一,由国际交流部组织申报。为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个人制”项目
1.申请人及时完成校内审批。教师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学生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大厅”进行“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
2.申请人及时完成人员网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照项目的要求,及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提交申报材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各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4.国际交流部将严格按《选派简章》的时间表和要求组织各项目的材料受理和评审,完成项目上报。请各单位务必在人员网申截止前5个工作日,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国际交流部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二)“项目制”项目
1.相关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有意向申报国家留学管理基金委“项目制”项目的单位于2025年6月6日前,将填报的申请书WORD版、申请书首页牵头学院签字盖章的PDF版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电子版通过OA提交至“国际交流部徐汇飞”。如拟申报项目包含多个参与单位,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项目申报确认材料(协议、公函等)。
2.国际交流部将严格按《选派简章》的时间表组织各项目的材料受理和评审,完成项目上报。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国际交流部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项目立项后,相关单位按照严格项目获批方案,启动项目执行工作。
(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部联系。
联系人:徐汇飞
电话:88386443
附件: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pdf
国际交流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