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籍专家来华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30浏览次数:742

长期外籍专家(下称“长专”)是指具有外国国籍,持合法外国护照并拟来华工作半年以上的外国文教类专 家、教师。根据长专办理来华手续前工作所在地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前期在国外工作并拟于 近期来我校工作的长专,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以便到相关国 家的中国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Z签证);第二类是前期在国内工作并拟于近期来我校工作的长专,需提交 原聘请单位推荐信,并需在已有居留许可到期前办理好新的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一、第一类长期外籍专家来华手续办理程序

      由于此类长专拟来我校工作前在国外工作,故需办理职业签证(Z签证),办理流程如下:

      1、校外联系

      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拟被邀请长专(或长专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前期联系,说明 工作性质、内容、时间、待遇、生活条件、节假日等具体情况,并要求被邀请方提供详细个人简历(包括个 人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2、校内联系

      将被邀请方提供的个人简历送相关院系查阅,并及时沟通反馈情况,在达成聘请意向后,报部领导审 核同意并将最终聘请意见向被邀请方反馈。

      3、材料收集

      为办理长专职业签证,被邀请长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2)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

     (5)聘用合同(省外办购买)及合同附件;

     (6)电子登记照片。

       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需根据长专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外国人来 华申报表》(校领导签章、盖公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盖公章)、《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 表》。

       4、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

      收集和填写好以上材料后,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登录国家外专局长期外籍专家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相关 材料,审批通过后带上相应的纸质材料前往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即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 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

      5、办理职业签证

      将办理好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以国际快递的方式邮寄给被邀 请长专。该长专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到相关国家 的中国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办证时间大概为2-4周)。

      备注:

     1.健康证明书以《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为依据,所有体检记录结果的复印件将作为办证材料进行收 集;

     2.聘用合同可到省外办领取,办证时需提供聘用、受聘双方签字的合同原件;

     3.办理长专随行家属的职业签证时,需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内填写其相关基本情况,以便长专随行家属携 带本人有效护照及长专本人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书》到相关国家的中国 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身份为“随行家属”)。

      二、第二类长期外籍专家来华手续办理程序

      由于此类长专拟来我校工作前在国内工作,故需在已有居留许可到期前办理好新的专家证和居留许可 延期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校外联系

      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拟被邀请长专(或长专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前期联系,说明 工作性质、内容、时间、待遇、生活条件、节假日等具体情况,并要求被邀请方提供详细个人简历(包括个 人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及原聘请单位推荐信。

      2、校内联系

      将被邀请方提供的个人简历及原聘请单位推荐信送相关院系查阅,并及时沟通反馈情况,在达成聘请 意向后,报处领导审核同意并将最终聘请意见向被邀请方反馈。

      3、材料收集

      为办理新的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延期手续,被邀请长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2)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护照原件;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 件;

     (5)聘用合同(省外办领取)及合同附件;

     (6)个人免冠2寸登记照2张;

     (7)原专家证完整复印件;

      外事处工作人员需根据长专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 表》(校领导签章、盖公章)、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登录国家外专局长期外籍专家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

      4、办理新的专家证

      收集和填写好以上材料后网上审核通过后,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前往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即 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办理该长专新的专家证。

      5、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到长专新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好外国人入住证明(盖派出所公章)后,外事处工作人员前往武汉市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并填写好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带领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与出入境管理处签证科相关 警官进行面谈。面谈结束后,带领外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到签证受理室进行电子照相、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受 理手续并领取取证单。根据取证日期(一般为7天后),前往出入境管理处缴纳办证费并领取专家本人及其 随行家属护照原件(内含延期后的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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