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职业Z签证的长期外籍专家(下称“长专”)及其随行家属到任后,需在入境30天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长专入境日期,以便及时为长专办理在华手续。办理居留许可程序如下:
一、办理住宿登记
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长专入境日期,并在24小时内填写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并复印外籍专家护照及签证,在长专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录入外国人入住信息并打印派出所盖章的外国人入住证明。
二、办理健康证明
长专到任后,需在入境10天内到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的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457#)办理健康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护照原件;
2、长专在国外体检的所有体检记录原件,包括:体检表、X光片、心电图片、查血报告等;
3、个人免冠2寸登记照2张(若需在该中心做全套体检,则需在该中心拍摄登记照);
4、长专随行家属办理健康证明的材料和手续与长专本人相同。若随行家属年龄低于18岁,则不需办理健康证明。
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职责:
1、收齐以上材料;
2、前往该中心一楼前台领取办理健康证明所需表格,填写好后到二楼外国人体检科验证长专的国外体检记录。若验证合格,则可在规定时间领取健康证明;若验证不合格,则根据开具的复查项目单,带长专本人到该中心体检,复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领取健康证明(规定时间一般为2-3天);
三、办理外国专家证
办理好健康证明后,需在入境15天内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办理外国专家证,需要材料如下:
1、 护照原件;
2、 健康证明原件;
3、 个人免冠2寸登记照1张;
4、 长专来华工作许可证存根;
5、 标准合同(省外办提供)及合同附件原件;
6、 长专随行家属办理专家证的材料为护照原件、健康证明原件和个人免冠2寸登记照1张。
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职责:
1、 收齐以上材料;
2、 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证件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网上外籍教师信息,提交交以上材料审核。经网上核查无误,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专家科办理外国专家证,外国专家证上所有照片皆需加盖钢印,长专本人与其随行家属共用一本外国专家证,以长专本人为主。
四、办理居留许可
办理好健康证明和外国专家证后,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都需在入境30天内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武汉市胜利街306号)办理居留许可,需要材料如下: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人免冠2寸登记照2张;
3、 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工作单位申办居留许可报告;
6、 长专工作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的外国人入住证明;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长专随行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的材料与长专本人相同。
国际交流部工作人员职责:
1、 收齐以上材料;
2、 领取并填写好居留许可申请表后,带领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与出入境管理处签证科相关警官进行面谈(初次在武汉办理居留许可的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都需面谈)。面谈结束后,带领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到签证受理室进行电子照相、办理居留许可受理手续并领取取证单。根据取证日期(一般为7天后),前往出入境管理处缴纳办证费并领取长专本人及其随行家属护照原件(内含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