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实施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一)本项目共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为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另一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各单位,由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二)有关项目制选派模式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2.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二、选派计划
(一)2022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计划选派200人。
(二)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五)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人选基本条件
(一)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制申报:2021年12月14日前,请学院填写《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并与项目各方合作协议(中外文)PDF版等相关证明材料一起,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国际交流部徐汇飞OA;纸质版交中原楼 317。
(二)个人申报:2022年3月20-30日,申请人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教师将网申纸质材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交中原楼317;请学生将网申纸质材料交中原楼317,并在学校网上事务大厅进行出国(境)审批申请。
2022 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详情见网页: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41。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徐汇飞
联系电话:88386443
附件:
国际交流部
2021年12月14日